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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金融的主要业务模式

发布时间:2015-07-29     发布者:本地    

互联网金融的出现,使资金供求双方更加便捷地匹配,这一长长的产业链包括了资金的募集、资金理财、第三方支付、网络虚拟货币、金融信息服务等多个环节。下面仅对其中的资金募集、资金理财和第三方支付做一详细介绍。


1、资金的募集

1.1P2P贷款

P2P贷款是指第三方平台(P2P公司)在收取一定费用的前提下,由资金充裕的个人向资金短缺的个人提供小额借贷的金融模式。借贷信息的发布和交易的完成都是通过互联网平台来实现的。这种全新的金融模式与民间借贷的兴起和互联网的发展密切相关。P2P网贷平台的代表机构是宜信和人人贷。我国的P2P贷款从2006年起步,近三年才有长足的发展。截至2014年末,全国共有P2P网贷平台1575家,总成交额为2528亿元,同比增长139%;贷款余额1036亿元,涨幅为287%,平均贷款利率17.52%。P2P网贷平台公司的规模较小,注册资本多为数百万元,员工不超过百人,单笔借款金额为几万元居多,年化利率通常低于24%。


1.2众筹融资模式

众筹融资是指项目发起人通过网络平台筹集从事某种活动的小额资金,并向投资人提供一定回报的融资模式。根据投资回报形式的不同,中国互联网众筹主要分为商品众筹和股权众筹。商品众筹是以实物产品或服务为回报,类似于“团购+预售”的形式,典型代表是“点名时间”;股权众筹则以投资项目的股权或未来盈利为回报,且常用于中小企业的初创阶段,如天使汇。众筹融资在我国起步较晚,截至2014年底,中国商品类众筹和股权类众筹共有116家平台公司,募集总金额累计超过4.5亿元。


1.3电商贷款模式

电商贷款模式是是电子商务和金融相互作用的产物,通过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互联网发展的前沿技术,专门为电商平台上符合条件的商户发放小微信贷。电商贷款的核心是根据借款人被电商平台和第三方支付平台所记录的历史交易指标,利用云计算等先进技术,评估其资信状况。现阶段电商贷款市场仍处于起步阶段,随着淘宝、京东、苏宁等大型电商开始加入并抢占市场,未来有着巨大的发展空间。


2、资金理财:传统金融业与互联网的联合

2.1互联网与券商合作模式

目前互联网机构与券商合作分为四种形式,一是与电商企业的合作,如方正证券在天猫商城建立旗舰店,在线销售资讯产品、理财产品和软件等;二是利用移动互联网终端发展股票交易“一站式”服务,具有代表性的是国信证券的“金太阳”手机证券系统;三是与互联网公司合作,实现网上开户,如国金证券与腾讯集团共同研发的“佣金宝”;四是与第三方支付公司合作,如光大证券将提供证券资金账户与银联电子支付绑定,使得证券账户还可以具有消费支付的功能。


2.2互联网与基金合作模式现阶段,各家基金公司都加大了拥抱互联网平台的力度,二者的合作模式主要有三种:一是基金公司直接在官网或手机终端销售基金产品,减少对银行、券商代销的依赖,例如华夏基金的“活期通”、易方达基金的“易方达微理财”;二是基金公司与第三方支付平台合作,最有轰动效应的就是天弘基金管理公司专供支付宝平台销售的天弘增利宝货币市场基金;三是基金公司与电子商务平台的合作,2013年11月,17家基金公司的淘宝集市店铺正式开业,激发了电商客户购买基金产品的热情。


2.3互联网与银行合作模式

在网络时代,商业银行也积极借助线上平台开办理财业务。一般分为三种模式:一是与电商平台合作,如民生银行与阿里巴巴联合推出我国第一家电子直销银行;二是与移动互联网平台合作,如北京银行与小米公司将在移动支付、便捷信贷、产品定制、渠道扩展等多方面开展合作;三是直接在网上银行或手机银行销售理财产品。


3、第三方支付

第三方支付是一种基于互联网的资金支付平台,将广大消费者、商户与国内外各大银行相连,为买卖双方提供信用保障和安全交易服务,有线上线下两种支付渠道。自2011年27家单位获得央行颁发的首批《支付业务许可证》以来,我国已有269家公司拿到支付牌照,其中银联商务、支付宝、财付通占据着第三方支付市场前三的份额。2010--2014这5年是我国互联网第三方支付发展最快速的阶段,年交易规模从2011年的1万亿发展到2014年的8万亿,互联网支付业务的应用范围从最初的网上购物,发展到如今理财、娱乐、医疗、旅游、餐饮等多场景支付,已基本形成了一个比较完善的产业链系统,并成为促进互联网金融发展的重要力量。随着第三方支付的发展壮大,支付结算不再是商业银行的独有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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