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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互联网广告行业的快速发展

发布时间:2016-04-05     发布者:本地    

广告是用于说服潜在的消费者采取某种行动(如购买、注册、关注等)的传媒手段。其主要目标有:1)广告主向目标受众提供自身产品的相关信息;2)广告主通过各种方式,尽可能地使目标受众选择自己的产品或服务。因为信息具有可共享性,即人们对信息的占有不具有排他性,其边际成本接近于零,会产生规模效应,所以很容易使更多的人获得有关商品或服务的信息。


我国移动互联网规模近些年迅速扩大,2012年,我国移动电话用户约为11.13亿,其中移动网民规模为4.2亿人,3G用户为2.3亿户;智能手机终端规模迅速扩大,其操作系统主要为Android和IOS;国内移动互联网经济规模为575.79亿元,其内各个领域都有不同程度的增长。


我国移动智能终端数量已经超过PC,用户终端设备格局的变化,也影响着用户行为的变化,推进以往大部分基于PC和服务器的互联网逐渐向移动互联网转变。并且随着大数据时代的到来,移动用户大量的数据需求不断考验企业处理大数据的能力。移动互联网也受到许多投资方的关注,2012年全球移动互联网投融资市场规模为68.5亿美元,主要集中在基础设施和移动应用等领域;我国移动互联网投融资金额为5.94亿美元,但是近期该市场投资热度逐渐回落,可能是其商业模式尚不成熟,行业内部相关规则不完善等导致。


移动互联网广告主要以手机或其它移动设备等作为信息传播途径,广告主通过手机等终端向目标受众投放商品与服务相关的品牌、销售、商业等信息。其最主要作用就是节省消费者的“信息成本”。移动互联网广告主要有两种投放的形式:一种是广告主针对特定的消费者群体主动发送信息;而另外一种形式为消费者本身主动从广告商拉取信息。移动互联网广告能实现比传统媒体广告更准确,更低成本的信息传递以及点对点或点对多的信息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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